2021年,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广东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围绕广东总队党组提出的全力推进广东国家调查事业“实现‘双一流’、全面‘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发展,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党建引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锚定方向。
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广东总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实施系统“雁阵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统计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定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广东总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广东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总队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广东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头雁”作用,系统上下“一盘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成员单位加强分工协作、沟通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至县级调查队,明确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工作流程规范要求等内容,认真组织县级调查队认真贯彻执行指引要求。转发《国家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至全系统,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条例》《规定》《规范》,结合广东总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着重对统计调查数据发布解读、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规范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根据最新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形成有效指引,切实推进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细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以及“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的原则,强化数据公开发布前保密工作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同时加强对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全方位审核审查,依法依规切实把准公开与保密、公开与部分公开、不予公开与不予处理的关系。及时公开机构职能、部门职责、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优化。制定《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推进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样式,根据依申请公开类型区分内容和样式对应适用。及时接收各项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做好信息申请审查登记,严格依法依规按时办理、及时规范答复,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紧贴需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添成色。
秉承“为国调查,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牢记“国之大者”,把握“数之价值”,重视“民之向往”,追求“文之效用”,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目标,聚焦广东省委“1+1+9”等工作部署,紧贴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围绕“六稳”“六保”,广东总队积极拓展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发布反映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数据指标,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深入推进统计调查公开透明,修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增加农民工监测、劳动力、采购经理等民生调查科普。充分发挥公众网、政务新媒体品牌作用,加强与“南方+”融媒体深度合作,定期及时在总队公众网站发布调查数据及数据解读文字稿,丰富数据发布内容,优化统计数据解读,让难懂的统计指标“飞入寻常百姓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着力打造优质宣传产品,办好“中国统计开放日”,做强“广东调查与你同行”新媒体品牌,官方微信影响力稳居全国调查队系统第一方阵。创新运用新媒体、新应用、新介质,借助微信、抖音等传播方式,增加多样化解读方式,有效提升数据解读效果,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配合重要统计数据发布,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消除社会误解。
(五)推进信息化,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广东总队持续推进统计系统公开信息化建设,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形式更加多样。继续在内、外网分别开辟“年鉴数据”专栏,作为统计调查系统网站中首个囊括全国、各省及本省各市统计年鉴数据的统一“端口”,共享数据资源,提供优质高效的数据服务,更好地满足各界用户对数据服务的需求,并不断深化内网数据专栏建设,方便统计系统及部分省直机关用户更为快捷、直接地查询、复制所需统计数据,减少函询所需时间成本。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功能优化,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及时维护更新专栏内容,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公众互动功能,完善领导信箱、咨询投诉、调查征集等互动交流服务,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网站整改工作。试点建设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统计违法举报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公示专栏建设和优化,发挥公开公示统计执法监督作用。
(六)聚焦重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动力。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推动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及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公开规范化,定期公示经审批的市县队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
二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结合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定》,修订《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常用文书参考样式(2021版)》,编印《广东调查总队执法检查指导手册》,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广东总队官方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统计执法信息。稳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并前往深圳、珠海、佛山等地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调研,逐步健全全系统的统计调查企业诚信档案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公示工作。
三是加强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统计局及相关部门要求,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调查队无新增及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43宗。全省各级调查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总数量为395项,采购总金额为1611.42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0 |
43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5 |
1611.4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调查队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相关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数3件,商业企业申请4件;申请办结数7件,均为按期办结;予以公开数6件,无法提供数1件,原因为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4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4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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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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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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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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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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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4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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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调查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无相关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开与保密、公开与部分公开、不予公开与不予处理、公开转政务咨询的认识和把握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对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和综合统筹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创新等。2022年,广东总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国家调查队改革,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现代化改革,以社会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为导向,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深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力推动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深度。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持续深化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落实公开信息审核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保密、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县级调查队贯彻执行《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督促各市县调查队增强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加大推动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统计执法检查信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五公开”要求。
(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推进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渠道,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申请受理、进度查询、审核办理、时限提醒、告知送达等办理过程全留痕、全跟踪的规范管理。持续及时更新维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政务抖音号等数据公开公示互动平台动态数据。
(三)着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全系统人员对《条例》《规定》《规范》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营造全系统积极学习贯彻落实的氛围,深入领会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向其他兄弟调查队及先进单位学习,取长补短,全方位提高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