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来源: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刘国峰 发布时间:2024-01-09 14: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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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具体到统计调查领域,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新时代新征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统计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统计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统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一、筑法治之基,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综合性工作,统计法治也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在总结法治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渐入佳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指引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面对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践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既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行法治之权,切实增强统计法治能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统计机构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主导者,必须以实际行动切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要优化学法,在加强自身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二要强化执法,继续保持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做假责任制和问责制,锻造专业统计法治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失信惩戒力度,同步提升统计执法程序性和规范性,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要创新普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采取个性化的普法方式,实现精准普法;积极创作漫画、歌曲、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运用不同媒介和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创新宣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以案释法。要通过学法、执法、普法全流程“组合拳”,持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

三、积法治之势,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具体表现。2023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监督实施意见》),对广东统计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除了提升统计督查效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外,还要求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因此,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要充分发挥“轻骑兵”优势,围绕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加强数据质量的动态跟踪、日常监督和审核评估,运用指标数据及时反映肇庆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信息共享、事务共商、难题共解、成果共用的良好局面。

    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建设,为肇庆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统计调查服务,为肇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