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坚定走好统计法治建设之路

来源: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何志辉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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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统计法》颁布40周年

198312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开始步入有法可依的法治轨道。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40年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统计法治建设实现从起步到发展到深化的历史性跨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和保障了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纵深发展,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统计调查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

《统计法》颁布40来,在党中央全面领导下,统计事业发展始终紧扣依法治国的旋律,不断完善统计立法、推进统计执法、广泛深入普法,不断将统计工作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统计法治建设实现重大变革、取得显著成效。梅州国系统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筑牢法治之基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腐败,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坚决同一切统计违规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普法是法治建设基础性工程。梅州调查队不断推动《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通过“统计法治五进”等形式,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工作、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梅州调查队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推动执法检查周期性全覆盖,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积极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是持之以恒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统筹调配全系统执法力量,大力推进“联合执法”模式,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

三、夯实监测基础

基层基础工作是国家调查工作的根基,数据质量是国家调查工作生命线。梅州调查队认真做好粮食产量、畜禽生产、劳动就业、居民收支、市场价格、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统计指标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监测,对年度任务、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进行监测评价,把“数据质量第一”落细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标准,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一手情况客观翔实。科学研判发展走势,提供监测预警信息,为增强宏观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可靠信息支撑和高质量“数库+智库”支持。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应用,探索、优化调查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统计调查改革创新,研究探索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监测指标体系。

我们要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统计调查工作新的契机,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把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奋力践行统计人的使命和担当,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统计支撑为推动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助力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