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推动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来源: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邓远军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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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提升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一、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

    统计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在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创新法治工作手段的动力活力。

    当前,统计督察全面深入开展,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依法统计、防治统计造假共识空前凝聚、责任多重聚合、保障无比强大。

    二、坚持思想引领,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强固法治之本。广州调查队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恪守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时刻牢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最重要的政绩,搞准搞实数据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第一位的职责。扎实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一步提升地方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的统计法治思维和统计法治水平,坚定不移维护统计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杜绝“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错误政绩观影响。

    培塑法治之势。与市纪委监委、市直属机关工委等建立贯通协同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的文件和做法,确保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切实提高抗干扰能力。积极探索“常态+专项”执法检查模式,强化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加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高统计法治震慑力。

    夯实法治之基。广州调查队党组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各调查专业组织全覆盖基层基础调研检查指导和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统计造假风险隐患和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建立“一制度一规范四个办法”,编印《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汇编》,督促指导开展国家调查工作的镇(街道)、村(居)和被调查企业建立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制度,实现统计调查“事前有指导、事中有评估、事后有监督、追责有依据”。

    汇聚法治之力。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开展“统计法治五进”宣传活动,打造“党旗定向·数海护航”统计法治微课堂,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调研、访户、督导等工作,将统计法治课堂设到企业、机关、乡村、学校、社区、调查户等基层一线。创新统计普法方式,制作普法课件,设计普法漫画,在公交站台、地铁站、商业中心等宣传统计法治和国家调查,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有力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

    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坚持法治思维与把握统计规律结合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

    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要始终紧盯防治统计造假目标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支持依法统计、保障依法统计,把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可能。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统筹推进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普法宣传、日常监督,健全监督贯通协同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持之以恒夯实统计法治基础。要巩固深化全覆盖督导调研成效,努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保障水平,把坚持依法统计、防治统计造假落实到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要重点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国家制度方法,加强执法检查,强化访户指导,促进基层调查规范。要创新基层统计治理,进一步在电子平台监控、定期走访、加强培训、数据质量反馈、制度方法创新等方面探索创新,提高数据治理能力,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