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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助推统计调查工作

来源: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党组书记 、队长 黎建章 发布时间:2020-12-24 16:5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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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统计法治建设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对我们统计调查人的法治建设要求。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对促进统计调查工作具有重大的研究和实践意义。

一、统计法治建设历程

长期以来,统计法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形影相随。1984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计法,它的颁布实施结束了统计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1987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出台关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的统计行政法规,并对《统计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两次修订。20095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部门规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01 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新起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统计工作做出批示指示,201610月,在他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2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20176月,中央深改组36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截至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个由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和统计部门规章、统计地方政府规章所组成的、全面规范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统计法律体系,编织起了一个比较严密的统计法网,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法治统计实至名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深化统计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是统计法治建设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时代,改革和发展也进入关键期。如何实现现代统计体系和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统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专门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造假行为,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对统计部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统计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是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建设的行动纲领。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确保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是统计系统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

二是统计法治建设是现代统计体系的强力保障。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改革攻坚进入关键阶段,信息化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得以广泛运用,市场主体数据需求呈现多元化,这些新的态势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统计工作实施的难度不断增加,社会公众对统计关注增强、对统计信息公开的诉求增加,调查对象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配合程度还不够高,统计法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基础建设还不平衡。因此,加快建设统计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只有健全统计法律制度,严格实施和监督,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才能为统计职能作用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统计法治建设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举措。统计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研判经济走势,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永恒主题,是统计人的不懈追求。想要保障好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转,必须有非常准确的统计数据作支撑,数据造假或数据失真等现象的出现,将会给国家未来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带来严重干扰。只有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其过程规范,才能给我们国家未来的经济预测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正确的参考依据。因此,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从立法、普法、执法、问责等层面,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公开问责、公开约谈、公开曝光违法责任追究等,可以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统计法治建设助推惠州统计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统计法治建设力度逐年加强,统计法治体系正逐渐构筑完成。

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以《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培训体系,通过“自学+培训+考试”的培训教育模式,有效提升了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实施日等重要节日,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和统计法治展板等方式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惠州调查队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统计法治工作计划,在现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体系下,制定实施《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关于落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普法工作制度》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统计法治制度体系。惠州调查队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形成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震慑2018年以来,已对508家企业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对涉及企业的4个专业,“双随机”抽取38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在执法检查中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有效的形成了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行为的震慑,进一步为数据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三是加快建设适应新时代统计执法要求的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加大执法投入,2017年以来,市、县队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培训,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17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获得统计执法证。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调查执法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惠州统计调查事业也进入新的征程,惠州国家调查队系统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办法》和《规定》等各项要求,围绕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工作部署,紧扣惠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升全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保持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切实为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提供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