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了解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作为编制广州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数依据,配合有关部门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支情况、消费支出构成、购买商品的价格和数量、服务消费的数量和价格等。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100户广州市民政局在册居住在上述区域的城市低保户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其中荔湾区40户、越秀区20户、海珠区40户。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开展。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