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加强统计监督力度,为白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此次统计法的修改,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新修改的统计法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统计改革任务,聚焦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系统总结统计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相关贯彻落实工作。
二、坚持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
新修改统计法共 53 条,增加 3 条,修改 21 条,修改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在立法目的中规定“加强统计监督”,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增加“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相关内容,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新修改统计法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进一步明确了统计造假、干预统计工作以及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表现和应该承担的责任;新增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地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等有关内容,与时俱进健全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我们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依法履职尽责。
三、落实防惩并举,系统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贯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各项规定尽快落地见效,首先要迅速掀起学法普法热潮,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宣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利用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讲,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良好氛围。同时,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坚持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联合执法”,持续做好防惩统计造假长期整治,坚决杜绝行政干预、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定期访户、访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核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坚持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统计部门与纪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贯通协调,全面提升统计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