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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谱写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

来源: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队长 吴伟江 发布时间:2025-01-07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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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成果,必将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对新时代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

新修改统计法,通过法律形式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首次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体现了从制度上法律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使统计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确保了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新修改统计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生动实践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统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推进统计法修改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此次修改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方面工作更加完善,更加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法治道路上高效运行,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新修改统计法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制度基础。统计数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综合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失真失实的统计数据势必会误导政府决策,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新修改统计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当前我国统计工作面临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统计监督体系尚不完善、统计违法成本低等新问题新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正,如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同时规定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加强统计监督方面形成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扛起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以下简称增城调查队)作为基层统计机构,确保新修改统计法在增城地区得到严格贯彻落实是应有之义,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队工作的核心任务。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业务培训、走访调研、督导检查、统计执法等日常工作为契机开展“嵌入式”普法,借助集中宣传活动和各种媒体宣传渠道,分层分类向领导干部、基层调查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让更多人认识、了解、支持、遵守统计法,全力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统计法地位作用,严格遵照新修改统计法规范引导,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方法制度要求,扎实开展住户一体化、住户监测、劳动力、农村农业调查等各项调查工作,加强对数据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评估等各环节,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扎实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统计工作公信力。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增强执法监督的主动性,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捍卫统计法的尊严和权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落实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以统计法修改为契机,推进构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全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轻骑兵”优势,深入基层一线聚焦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抓好对住户收支、消费价格等重点民生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不断拓展统计服务的领域和深度,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增城调查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和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以此次统计法修改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奋力谱写增城地区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