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3条、修改21条,着力补齐统计法律制度短板弱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基层统计者的一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厚植统计法治意识,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一要做“法律明白人”,筑牢统计法治底线思维。统计法是统计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前提。作为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做统计法的明白人,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使统计法治精神融入自己的血液,浸透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统计法作为行动指南,以统计法赋予的职责、职权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提供法律保障。统计法规定应当做的,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地照办;统计法禁止做的,必须坚决地、毫不含糊地不做,不断筑牢统计法治底线思维。
二要做“法律践行者”,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作为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做好法律践行者,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理念,扎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统计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优化调查方法,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全流程的监控,不断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做“法律维护者”,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和法制工作者,是统计法律尊严的维护者,是统计法律利剑的执柄者,是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尖兵。本人是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同时也是一名持证统计执法人员,一方面将新修订统计法作为时刻警醒自己的利剑,切实落实执法责任,敢于充当、善于充当与形形色色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的“黑脸包公”,坚决防治统计造假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将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筑牢依法统计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