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统计一路前行

来源:国家统计局博罗调查队 副队长(主持工作) 李素英 发布时间:2025-01-07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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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3条、修改21条,着力补齐统计法律制度短板弱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基层统计者的一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厚植统计法治意识,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一要做“法律明白人”,筑牢统计法治底线思维。统计法是统计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前提。作为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做统计法的明白人,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使统计法治精神融入自己的血液,浸透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统计法作为行动指南,以统计法赋予的职责、职权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提供法律保障。统计法规定应当做的,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地照办;统计法禁止做的,必须坚决地、毫不含糊地不做,不断筑牢统计法治底线思维。

二要做“法律践行者”,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作为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做好法律践行者,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理念,扎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统计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优化调查方法,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全流程的监控,不断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做“法律维护者”,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和法制工作者,是统计法律尊严的维护者,是统计法律利剑的执柄者,是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尖兵。本人是一名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同时也是一名持证统计执法人员,一方面将新修订统计法作为时刻警醒自己的利剑,切实落实执法责任,敢于充当、善于充当与形形色色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的“黑脸包公”,坚决防治统计造假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将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筑牢依法统计根基。

        四要做“法律传播者”,让统计法治精神落生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法律传播者,不断推进统计普法与统计工作双促进,以增强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剖析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普法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让统计法治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