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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来源: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 党组书记、队长 吕伟坚 发布时间:2025-01-07 09:2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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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的修改,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共七章五十三条。新修改统计法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基本制度框架稳定的前提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共享,反映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新变化,落实加强统计监督的任务,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首先,修改统计法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确立了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统计部门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扎实可靠信息支撑。此次统计法修改,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就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统计监督等作出制度规定,将有力提升我国统计工作的效能水平,进一步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服务保障作用。

其次,修改统计法是解决实践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在规范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推动统计制度改革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屡禁不止,统计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修改统计法,加强顶层设计。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遵循

首先,新修改的统计法明确了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统一性,为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一改革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能够确保核算工作上下衔接、核算结果横向可比,为经济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将有力提升国民经济核算的规范性、严肃性和科学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核算基础。

 

其次,新修改的统计法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法律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新法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并加大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治力度。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还能够有效推动统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

此外,新修改的统计法还强调了统计服务能力的提升,要求统计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随着新经济、新领域的不断涌现,统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新法要求国家统计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按照最新国际核算标准,不断修订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形成符合国际通用标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将有力提升我国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国际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全面的数据支持。

三、深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推动河源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我们将坚决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充分发挥统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新修改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统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加强统计监督。新修改统计法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我们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的统计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新修改统计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将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共享。新修改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政府统计效能,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

总之,新修改统计法为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党组将带领全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信息支撑。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