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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调查保障

来源: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李超文 发布时间:2025-01-07 09:0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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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1983年 12 月 8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是中国颁布的第一部统计法律,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轨道。该法的颁布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据,使统计工作有法可依,对于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统领新时代统计工作迈向新征程。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力以赴筑牢统计法治的政治根基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擘画了新的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而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筑牢统计法治的政治根基。

二、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力以赴践行依法统计的职责使命

新修改统计法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本次修改立足于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增强抗干扰性作出重要性修改。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七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统计调查机构,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恪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权,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农业与农村调查等民生统计监测以及有关社情民意调查,深刻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红线,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勇担统计职责使命。

三、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力以赴树立依法治统的法治权威

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而本次统计法修改,旗帜鲜明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让我们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笃志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以赴树立依法治统的法治权威,大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构筑起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钢铁长城。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坚持把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统计部门最重要的政绩,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统计监测作用,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调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