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思想底线,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堤坝
严格遵守和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从1983年颁布实施《统计法》,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健全统计领域相关法规,统计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为防治统计造假、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奠定坚实基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深入实践中,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以来,组织广东国调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化学习755场、12002人次,切实守好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坚持将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全系统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各级党校学法132场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东调查总队党组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出台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防治统计造假有关重要部署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督办、抓好落实;制定落实各专业全周期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源头数据核查办法,强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核查等方式,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有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面对当前依然复杂严峻的防治统计造假形势,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应有之义,锤炼初心、体悟使命、强化担当、增强本领,坚决打赢防治统计造假攻坚战、持久战。
锻造法治“利剑”,推进新时代统计执法监督质效齐升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执法。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治统计造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要求我们持续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这也是高质量推进统计法律实施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实施,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坚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在巩固执法检查“双破零”目标基础上(市级调查队立案破零,县级调查队执法检查破零),细化量化执法任务,并通过深化执法业务培训、及时修订执法文书参考样式、更新执法骨干人才库、手把手帮扶基层执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记录视频评选等系列措施,持续提升执法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展“刀刃向内”的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民生调查领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作用。高位推进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的清理纠正,制定实施《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以“动真碰硬”的态度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努力提升全系统法治人员专业素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高效能的统计执法保证统计法实施、维护统计法权威,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坚持法治为民,涵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蓬勃生机
法治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权益,法治的根基在于全体人民的坚定信仰和忠实践行。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有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以人民立场作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价值归宿,才能保障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统计法治新征程上,需要广泛凝聚全社会防治统计造假共识,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形成合力,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期待。今年以来,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紧抓《统计法》颁布40周年重要契机,打造“上下一盘棋”普法宣传格局,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统计法治五进”宣传季活动,全系统共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讲座67次,推动普法进机关91次、进校园61场、进乡村320个、进社区364个、进企业669家,培训人数约2.65万人次,有效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在广东调查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律政说法”等专栏,广覆盖、多维度、新形式、全平台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尊学守用《统计法》良好氛围。新时代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贯彻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精准分析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需求,精心筹划传播形式和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使统计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鉴往知来,砺行致远。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作为新的起点,积极探索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举措,有力有效增强提高数据质量、防治统计造假的能力和本领,为谱写新时代统计法治“广东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