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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依法统计重要意义 奋力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法治建设

来源: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欧阳湘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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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之一就是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加快推进基层统计法治建设,培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统计工作的前进方向,对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刻理解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计法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延伸。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至今共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50余次,特别是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有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与工作要求、明确统计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能。这些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彰显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信心和决心。推动统计立法、统计执法、统计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既是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理念的有效手段,也是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措施。

统计法治建设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有力诠释。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计调查事业,始终流淌着红色血脉,始终与人民紧紧站在一起。从“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到新中国成立后,政府统计工作肩负使命开拓创新,为民族富强提供了坚实数据保障;再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统计法治基础,统计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通过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切实反映社会公众的心声,反映社会发展的真实面貌,最大限度发挥统计调查“轻骑兵”本色,正是对“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理念的深刻践行。

统计法治建设是对提升数据质量的坚强保障。统计是社会经济的“晴雨表”“监测器”,统计数据不仅是反映国情国力、体现地方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人民群众利益与呼声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严重干扰误导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的决策,更是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通过推进法治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报告职能,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数据参考,也有利于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高统计调查的公信力,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清醒认识基层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统计法治建设稳步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成效显著,统计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但仍要清醒地认识到,统计法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数据失真失实风险压力仍然存在,“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还未完全形成,基层统计法治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仍需奋力推进。

一是基层统计法治工作整体推进能力不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理解与支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但目前部分统计法律法规仍处于初步建立阶段,法治建设与各项相关工作的融合尚未完全到位,基层统计机构与其他行业或部门的联系较少,统计法治工作与各项调查工作的契合度仍有提升空间,统计法治工作还需进一步统筹推进、整体推进、高质量推进。

    二是基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性不足,统计普法难以适应新时代宣传工作要求。一方面,随着新媒体的普及应用,社会公众对普法作品需求逐渐多样,普法作品的生动性、灵活性、趣味性愈发重要,普法宣传的技术投入、人力投入、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另一方面,目前统计普法工作的基层基础依旧薄弱,既源于统计调查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联系相对较少,公众对统计法的重视程度稍显不足,也在于目前基层普法力量有限,难以多方投入“多点开花”,极大地影响实际普法效果。

三是统计执法力度仍需加强。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持续推进,对于执法流程规范性、执法对象全面性、执法内容完整性的要求日益严格,统计执法工作逐渐成为规范统计行为、坚守数据质量的“最后防线”,但目前基层执法队伍相对薄弱,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与业务水平仍存不足,执法的覆盖面相对受限;同时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统计违法行为出现了许多新的表现形式,涉及的责任主体、判断标准等也更为复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然任重道远。

三、奋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基层巩固发展

一是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聚焦统计工作法定职责,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学法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法治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切实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深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坚持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立足于人民群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筹划执法形式与执法手段,精心设计普法形式和普法内容,以社会公众能够理解、能够接受方式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提高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紧紧握住时代的脉搏,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项问题。统计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尊崇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

三是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要求,依法严肃追究统计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党纪政纪责任;积极推动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与重点检查,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提高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让统计调查对象树牢真实报数、诚信报数的意识,提升统计执法成效。

四是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转化为提高数据真实性的不竭动力。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国家统计政令以及各专业调查制度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确保各项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加大创新力度,积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与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探索统计改革的新举措,进一步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提升数据收集、分析力度与效果;完善数据审核与发布机制,对重要调查数据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真实可信的统计调查数据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