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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载《统计法》而今迈步从头越

来源:潮阳调查队负责人郑温茹 发布时间:2018-12-27 16:1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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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的35周年,这是属于每个统计人的重要日子,也是属于每一位人民群众的重要日子,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统计法》陪伴我们共同走过改革开放,见证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一次次捍卫数据真实的过程中,《统计法》几经蜕变,不断壮大成长,生机勃勃,为实现中国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提供数据支撑和保障,坚守岗位,保驾护航,历久弥新。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运用统计的国家之一,重要数据如人口、赋役、财政、农田数据为历朝历代统治者所重视。自新中国成立后,百业待兴,此时掌握准确全面、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不仅是指导我们国家发展的理论依据, 更是有利于人民福祉。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统计局,负责领导全国统计工作。自此以后,一个个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数据,如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等宏观指标应运而起,人民群众和统计调查人员一起,风雨同舟,撑起统计的大厦。

随着《统计法》的颁布实施,国家从法律层面保障了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中国统计进入现代化发展阶段。但发展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由于追求政绩等种种原因,数据造假问题日益突出,逐渐引起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数据造假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会严重影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方向,从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五年多来,我国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也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法治建设成果丰硕,制定出台了多部法规规章制度保障统计工作的真实可信。

2016年底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接着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统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于201781日起施行。20179月中央两办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187月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还有国家统计局出台多项制度办法,如《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等。多部法规规章制度纷至沓来,掀起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高潮,也给干预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提供坚强保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坚强支撑,在我国统计调查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影响是深远而广泛。

新时代对统计调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统计调查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统计环境的有利时机,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规范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完善保障数据质量的管理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积极营造良好统计调查生态,主动探索统计法治新方向,多方位共同发力、形成合力,把统计调查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构筑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钢铁长城,为党和国家制定决策、实施调控、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支撑。

借着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契机,全国各地的统计调查人员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向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精神,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从来都是依靠群众,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和参与。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携起手,共同谱写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