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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

来源:汕尾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丁木文 发布时间:2018-12-27 15:5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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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职能是通过科学统计,及时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和实现统计监督来实现的。要发挥好统计整体职能,必须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前提。当前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统计弄虚作假仍屡禁不止,要全面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就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调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普法工作落实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确定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职责。

二、强化培训,力抓全队学法用法。把法规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全体队员和各级统计人员开展法规培训,组织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刻解析统计数据的“四性”要求及“十三个不得”铁律,以“授课+考试”的形式巩固培训效果。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筑牢统计人员的反腐思想防线,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保障其依法实施统计调查、指导统计业务、监督统计工作,推进统计调查全过程留痕。

三、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为促进执法检查的高效性,每年选派多名队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保障足够数量的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力度,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塑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治队伍。

四、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依法制定各项统计调查制度,落实全年法治工作重点,按照工作重点依法推进各项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上级统计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修改建言献策,着力推进统计调查法律依据和法律基础的完善。

五、严格规范执法流程,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阐明统计权利和义务。执法检查前,成立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目的、检查对象和内容及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规范培训。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按照“双随机”检查办法对计划检查单位开展详细检查。对涉及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反复核查,准确定性,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全过程做到查前告知、查中规范、查后核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强化法治宣传。一是结合统计开放日和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多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举办微信公众号答题抽奖活动,发送节日宣传短信,召开交流座谈会,在本地媒体网站和单位网站挂置宣传标语等。二是普法宣传与日常调查业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常规调查、临时专项调查、调研走访、数据质量检查等业务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网点开展调查时,通过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讲统计法治知识。三是优化宣传新模式。积极探索与高校、企业合作,开设法治知识课堂,设立固定宣传点、宣传栏。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当前统计工作的必由之路。在统计领域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从各个方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拧干“数字水分”,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