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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形势 服务改革 奋力推进依法治统

来源:佛山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丘韩飞 发布时间:2018-12-27 11:4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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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乎国家,也关乎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人。就统计工作而言,法治是确保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能力的基础保障。统计法治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服务于统计体制改革大局。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也迈入了一个新阶段,突出特点是要求严、挑战多、期望高。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政策措施之实、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统计工作自身提高方法制度的科学性、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的压力前所未有;国内外对统计数据关注度之高、要求之高、期盼之高前所未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达27次,其中涉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内容是最多的。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等6部统计方面的重要文件。今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务院出台了《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无不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数据真实性的严格要求以及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形势严峻。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一方面围绕《意见》《办法》的贯彻落实,印发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系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搭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国家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机构,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问责制,统计执法监督力度逐年加大,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最大腐败抓紧抓实。

中央第三巡视组在对国家统计局的巡视中指出:产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些问题的根源,既因一些地方党政部门政绩观出现偏差,也因统计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同时反映出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力度还不够,追究还不到位。总体来看,统计领域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彻底有效解决围绕统计数据产生的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三、当前新形势对统计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统计法治工作要适应新时代,确保统计法治建设符合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为中央决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和优质统计服务。要切实将统计调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强化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统计法治工作要服务于统计体制改革大局。目前,我国统计事业已步入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提质量的新阶段。“完善统计体制”的落脚点在于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而“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是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六大具体目标之一。因此,要坚持法治先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行效率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各级调查工作人员在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职能时,要在法治的范畴内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在对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分析评估和数据发布等业务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确保统计工作全过程合法有序,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准确。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促进佛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