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统道路 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广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黄碧玲 发布时间:2018-12-27 09:5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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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时代,特别是201610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来,统计法治工作驶入快车道。中央先后审议通过《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陆续印发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机构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11部配套规范性文件,目前《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关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多项配套规范性文件正在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中,统计法治建设加速前行,全面依法治统的顶层设计日臻完善。

一、不断深化对依法统计重要性认识,投身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浪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要全面认识统计法治建设在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意义。依法治统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统计调查工作上的具体体现,更是新时代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必由之路,统计调查工作者要深刻理解依法治统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更加自觉地将国家统计调查工作融入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清醒看到依法治统正在深刻地改变统计调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几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果,一系列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序将统计调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在严格规范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强化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都有了具体明确的法治保障,统计法治建设正有力推动统计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三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始终。广大统计工作者必须在新时代统计调查改革的浪潮中坚定改革信念和决心,坚定信念走依法治统道路,强化改革责任和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思维定式、路径依赖和行为习惯的束缚,积极投身于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的大潮。目前,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法治工作由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执法监督处统筹协调,专职法务具体指导,处室配备专业执法业务骨干,形成了党组统揽,法规专司,专职管理,处室合力的联动工作机制。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中,要进一步善用法治的手段,以问题为导向,靶向要害,把解决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部分企业个人配合度低、个别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违规干预等具体问题,作为提高统计数据重要途径,把工作短板变成“潜力板”,解决统计调查人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二、不遗余力推动统计调查法治普法宣传常态化,探索“广而告之”和“精准定制”相结合模式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多年的普法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普法+”的工作方式,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宣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统计调查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越大,全民统计法治意识就越强,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社会氛围越好,统计法律法规执行越能到位。一方面,要注重“广而告之”的普法宣传方式,不断营造统计法治氛围,将抓住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运用与新闻媒体合作报道、向公众场合投放普法广告等重要方式,利用实时短信、工作交流群宣传等信息化手段,以及向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统计员、住户培训的重要场合,开展多维度、高密度地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式宣传,把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精髓向公众清晰呈现出来,不断提高公众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质量,达到让公众了解、熟悉、遵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效果。另一方面,要切实探索统计普法“精准定制”工作,加强研判,积极针对政府部门、企业、住户等不同宣传对象具体特点,注重普法内容和方式上的差异化,为不同受众提供专门定制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几年来,广州调查队在企业普法上先行一步,先后探索了重点难点企业上门普法、同类企业集中普法、同主题分片区巡回普法等方式,其中,积极总结企业违法行为的共性和个性,每年选择部分当年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案例,通过有效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不想违法的自觉,将可能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持之以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作为市一级调查队,身处数据生产第一线,必须习惯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严格遵守国家制度方法,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扎紧不能违法的笼子,有效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切实为党和国家把好数据生产第一道关口。一方面,要以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度方法为准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上级新规定新要求,不断修订完善自身业务规范化标准,持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对数据生产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构建完善数据风险防控机制。围绕建立健全全域、全员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积极开展数据生产风险动态排查工作,梳理完善各专业工作流程图,强化现场调查的痕迹管理,健全重点工作环节记录台账,形成“步步有记录、环环可监控”的源头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着力抓实数据生产过程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推动数据质量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同时,探索优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机制和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抓好源头数据质量的审核,进一步加大对调查户的访户和调查企业的回访力度,在健全统计分类、拓展统计内容、健全统计指标、降低调查成本、提高抽样调查效率等方面不断加强研究和思考,为做好统计制度、指标、方法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厚重的基层实践经验。

四、矢志不渝地强化统计调查执法问责工作,坚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切实将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的责任落实到位,坚决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领域最大腐败予以严惩,通过坚决执法问责,形成不敢违法的震慑。一要切实加大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责任追究问责力度,完善全员、全域、全流程的数据质量责任制,明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对职能部门和个人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实时传导责任压力,动态检查责任落实,及时抓好责任追究。二要切实发挥统计调查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在2018年国家调查队机构改革中,省、副省级城市一级调查队均新设立执法监督部门,在副省级城市一级调查队,探索统计执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联合办案,这是有力强化统计调查执法问责工作的体制性安排,极大加强了统计调查执法力量,增强了执法问责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三要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大力度培养建立高素质专业化执法人才,推动人才库储备力量,完善细化执法证据鉴别、收集、固定等具体工作,将集中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常态化。四要严格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积极推动将统计上严重失信行为公示融入政府失信公示体系,推进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狠抓企业这个基础,扭住统计人员这个根本,加快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失信成本,尽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统计信用惩戒大格局。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提供扎实有力的统计调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