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把握机遇 迎接挑战 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来源:广东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赵云城 发布时间:2018-12-20 15:5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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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时期,必须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作为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明确指示批示,要求统计调查系统要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些,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对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形势

近年来,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多部统计方面的重要文件。国务院出台了《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坚强决心,而且赋予了统计法更强大的运行生命力与权威,使统计法在统计改革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广东总队)积极适应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并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在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将统计调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强化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为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和优质统计服务。

二、聚焦法治重点,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

国家统计局围绕《意见》《办法》的贯彻落实,印发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系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搭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在省级统计机构单独设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统计执法的职能,把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重大任务,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东总队为更好地担负起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重任,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全系统共有171人通过了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5人被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还为部分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确保执法检查依法规范进行。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集中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不配合的2家违法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统计信用联合惩戒这个重要抓手对2家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对统计违法人员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广东总队还以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为重要手段,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每年抓住920日统计开放日、124日国家宪法日和12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组织全系统采取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知识竞赛和法治征文,制作统计法治动画宣传片,运用漫画形式解读法律法规,拍摄宣传片和微电影,利用出租车和地铁等交通工具投放宣传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歌舞表演活动,利用电台、网络、报纸刊物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扛起使命担当,切实发挥统计督察“利器”作用

201876,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规定》明确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对象是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并对督察工作基本原则、组织机构、督察组构成、工作程序、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和纪律要求进行了严格规范。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执行中央《意见》《办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真实执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贯彻落实好《规定》,使命责任必须到位。广东总队为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历史使命,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统计督察的指导思想、主体、对象、内容、方式、要求等,以“铁一样的担当”抓好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的任务,认真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同时,广东总队将以统计督察为契机,以整改纠正为手段,以监督问责为利器,将防惩统计造假作假作为广东总队的重要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以统计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挖彻查、依法打击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对于发现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落实国家统计政令不坚定等问题,将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把督察成果转化为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工作质量的实际成效。

四、顺应时代发展,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统计调查体系

党的十九大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角度,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标志着我国统计事业步入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提质量的新阶段。“完善统计体制”的落脚点在于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而“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是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六大具体目标之一。因此,要坚持法治先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行效率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近几年,广东总队在法治的范畴内积极进行统计调查工作改革创新,主动顺应数字经济的潮流,积极利用新技术,主动拥抱大数据,如:在农作物面积调查中应用遥感技术,全面开展无人机实地调查,通过无人机影像传感器的智能技术采集近距离的农作物种植图像;住户调查在原有的手机App、电脑和批量录入等住户电子记账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二维码扫描记账;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劳动力、消费价格调查、农民工监测、全面从严治党等多项业务已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PDA、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实时采集调查数据。广东总队还通过法律手段对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分析评估和数据发布等业务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确保统计工作全过程合法有序,保障统计结果真实准确。

同时,广东总队秉承“统计调查反映民生,统计调查贴近民意”的理念,精心打造广东调查服务品牌,发挥国家统计调查“指南针”“监测仪”“轻骑兵”的作用,在分析研究、信息服务、数据提供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统计调查服务广度、高度、深度不断提升。截至201811月底,广东总队全年共编发《广东调查信息》130期、《广东调查》95期、《调查专报》29期、领导《呈阅件》30篇,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了优质的决策参考。

今天是《统计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广东总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开拓进取,奋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为推进高质量统计体系发展、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