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砥砺行 南粤民生铸辉煌——新中国成立70年广东民生的发展变化

发布日期:2019-10-12 18:29:00   来源: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七十年砥砺奋进,岁月峥嵘;七十年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七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敢为人先、革故鼎新的奋斗中,在敢闯敢试、筚路蓝缕的实践中,广东以改革开放为契机,以发展民生为根本,在不断创新中,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事业比翼齐飞,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围绕民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为民、惠民、利民政策,民生事业成果丰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居民收入跨越式增长, 实现了从普遍贫困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举、民生凋敝。党和国家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带领人民迅速恢复生产。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利用优势,大胆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常态,广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转换动力,提升发展质量。一系列重大举措的推出,提高了生产效益、扩大了就业市场,也为居民收入增长提供了持久动力和有力保障。 

  调查资料表明:广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229元增加到201835810元,连跨“千元、万元、两万元、三万元”四道大关,年均增长1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0%。其中,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341元,比1952年(人均126元)增长了350.9倍,年均增长9.3%,年均实际增长5.7%2018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168元,比1949年(人均55.6元)增长了307.8倍,年均增长8.7%,年均实际增长5.9%。    

  改革开放前,居民生活总体仍呈贫困状态。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通过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大大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从贫困到温饱,再从温饱到总体小康、进而进入全面小康建设的跨越式发展。1985年广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54元和495元,改革开放短短几年后,广东城乡居民总体上摆脱贫困进入温饱生活阶段;2000年广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518元和3612元,比1985年增长9.0倍和6.3倍,在世纪之交,基本完成由温饱向总体小康的转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广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全面小康建设全面展开。2016年广东居民收入水平已达全面小康标准,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扣除物价累计上涨因素)实际收入为25705元,已超过小康标准目标值。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就业是民生之本。改革开放之前,广东经济总体落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经济主体单一、市场活力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不断促进就业体制改革,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高。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总体呈平稳较快增长, 各类经济主体繁荣发展,新业态、新岗位不断涌现,为促进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2018年,全省社会从业人员达到6508.65万人,比1949年增长5.5倍,年均增长2.7%。从业人员占常住人口的比例由1949年的34.9%提高到2018年的57.4%。得益于广东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劳动力市场繁荣发展,既为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又成为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渠道。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广东的跨省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22.2%,为全国之首;2018年广东跨省流动人口净流入总量为1843.88万人,仍是稳定就业的主战场。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劳动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广东率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从以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结构逐步转变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结构,随着广东产业结构向中高端水平的不断调整,就业人员也进一步优化。1952年,全省1271.21万人从业人员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结构为79.75.414.92004年第二产业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全省劳动就业的主体产业,当年全省就业结构显现“二一三”模式。随着工业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服务业也加快发展,2006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超过第一产业,全省就业结构形成“二三一”模式。2018年,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升级,全省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1348.93万人、第二产业2556.58万人、第三产业2603.14万人,就业结构相应调整为20.739.340.0,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开启“三二一”现代型就业模式。得益于现代产业体系的建立,劳动者生产效率大幅提高,2018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15.14万元/人,按可比价计算,是1950年的88倍,1979年的36倍。 

  三、多种经济形式竞相发展,居民增收渠道不断增加 

  改革开放之初,73.7%的就业人口从事第一产业,城镇居民收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1985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0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84.4%;农村居民收入以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主,1985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89.4%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积极开展所有制结构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大力兴办“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建立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开放地带,多种经济成份在市场经济中竞相发展。1984年广东开始出现少量其他经济就业人员,国有、集体、其他经济单位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68.0%31.3%0.7%1998年,国有、集体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下降到59.6%18.3%,其他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发展到161.58万人,占22.2%,首次超过集体经济,2005年,其他经济就业人员超过国有经济,到2018年广东其他经济就业人员比例上升至79.1%。随着各种经济成分快速发展,居民就业渠道增多、自主创业增多,带动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收入高速增长。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80元,是1985年的39倍,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的84.4%,下降到 2018年的72.6%;人均经营净收入4873元,比1985年人均仅16元增长了296倍,年均增长18.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7%上升到11.0%2018年广东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8511元,增长91.6倍,年均增长12.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的47.6%提高到 2018年的49.6%;人均经营净收入4433元,比1978年的81元增长53.9倍,年均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41.8%下降到25.8% 

  随着资本市场的成长繁荣以及居民富余收入的增多,财产性收入也成为居民增收的新亮点。城镇居民通过购买债券、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获得利息、股息和红利,通过出租富余房产获得房租;出租房屋收入、土地流转收入、村集体经济股息分红等财产性收入也成为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5817元,比1985年的4.4元增长1321.0倍,年均增长2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不到0.5%大幅提升到13.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449元,比1978年的人均不到1.0元增长了1495倍,年均增长2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0.2%提升到2.6% 

  四、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有效保障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价格是“晴雨表”也是“指南针”,灵敏的价格能够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温和的价格能够有效保障居民财富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价格改革走在全国前列,通过采用渐进式价格改革,逐步放开价格管制、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晴雨表”功能日渐重要;同时加强物价监管,以“定规则、当监督、搞服务”为主,通过出台稳物价的各项措施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等,调整不合理的比价关系,价格波动逐渐平稳、价格涨势逐渐温和,保障了经济的稳步发展,提升了居民生活水平。 

  一方面,工业生产者价格的波动加速了工业经济换挡、产业转移和产业调整的步伐,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供给能力大幅提高,消费市场由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国内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1997年及以后,PPI一直在低位徘徊,总体呈下降之势。20002018年,广东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累计上涨4.0%。部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低,产品价格低迷,迫使企业调整生产、优化产品,从而促进能源和基础性原材料使用效率的提高和替代能源的应用,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经济健康平稳的运行。 

  另一方面,居民消费价格的起伏客观反映了市场供求变化的趋势,有效促进了市场繁荣,丰富了市场商品与服务的供应。以1950年为基期,2018年广东CPI上涨4.84倍,年均上涨2.6%。改革开放以前,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价格比较平稳,起伏波动不大,19511978年,广东商品零售价格累计上涨8.0%,年均涨幅仅为0.3%1979年以来,广东率先推进价格体制改革,价格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广东市场价格从前期剧烈波动到波幅明显减小,到后期实现平稳温和上涨。 

  五、消费市场日趋繁荣,消费品质不断提高 

  从手表、收音机、缝纫机、公用电话亭、黑白电视机,到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液晶电视、智能家居……消费商品不断进化;从过去的生活必需品凭票供应,到今天网购、新零售、“海淘”……消费模式不断创新。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广东居民家庭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消费不断升级,消费品质不断提高。 

  (一)从“吃饱”到“吃好”,“菜篮子”“米袋子”日益丰富起来。 

  “民以食为天”,“菜篮子”和“米袋子”就是美好生活的“晴雨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广东不断加大特色农业、优质农业扶持力度,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加大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以及环境整治,稳步推进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以及粪污无害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规模化创建,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种植生产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和安全,有效保障了居民“菜篮子”“米袋子”产品供给。 

  种植品种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粮食作物面积持续减少。1978年时全省粮食播种面积5825.3千公顷,至2017年时已降至2169.7千公顷,40年间减幅达62.8%;而经济作物面积则由1978年的1544.7千公顷,增长至2017年的2057.8千公顷,增幅达33.2%。尽管粮食播种面积持续减少,但随着粮食生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高产、优质品种不断增加,广东粮食单产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广东粮食平均单产2801.6公斤/公顷,至2017年提高到5570.1公斤/公顷,增长了98.8%,年均增长1.7% 

  畜禽生产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广东已成为畜牧业生产大省,畜牧业产值、生猪和家禽出栏量、肉类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广东猪牛羊肉产量达284.00万吨(其中猪肉277.96万吨),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相比增长了5.9倍(猪肉为6.8倍);牛奶产量13.88万吨,比1978年增长了7.4倍;禽肉产量151.73万吨、禽蛋产量38.50万吨,与1985年比较(此前未统计),分别增长了3.9倍和2.1倍。 

  改革开放前,食品限量凭票供应,肉禽蛋鱼等副食品供应长期短缺,居民吃不上肉、舍不得吃肉;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供应规模不断扩大、品种不断增多,不仅肉、蛋、禽渐渐丰富起来,水产品、奶制品、鲜瓜果等高品质、高营养食品也进入寻常百姓家;不仅“广东粮”“珠江水”家喻户晓,五湖四海的国内外特产也摆上大众餐台。百姓餐桌上的花样琳琅满目。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达到9780元,比1978年增长35.8倍,年均增长9.4% 

  (二)从“吃饱穿暖”到“学好玩好”,精神生活充实起来。 

  改革开放之初,居民生活贫困,调查显示,1978年广东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达66.6%61.7%,大部分家庭处于贫困状态,消费以“填饱肚子”为主。随后在不到十年时间,广东居民迅速摆脱贫困,进入温饱,1985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到58.3%1986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到58.8%,基本实现了“吃饱穿暖”。1993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继续降到48.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000年降到49.5%,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均已达到小康水平,居民消费不断丰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2017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31.6%36.6%,居民生活正逐步朝“富裕”迈进。 

  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居民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需求。农村居民的商品性消费比重不断下降,反映精神生活的发展型消费比重持续上升。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336元,比1985年增长42.2倍,年均增长12.1%,其中人均教育支出1925元,文化娱乐支出1411元;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1473元,比1978年增长240.4倍,年均增长14.7% 

  (三)从“凭票买”到“任意挑”,消费模式多元起来。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供应紧缺,生活必需品只能凭票供应,衣着是“清一色”,家庭耐用消费品追求的是“三转一响”。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社会零售消费品日益丰富;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新产品研发的提速,居民消费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与此同时,全新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场所也应运而生,服装市场、家具建材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各类专业性市场随之而生,海外市场相继开放,居民消费选择内容更多样、方式更自主灵活;从大卖场、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再到网络电商购物,新兴业态快速增长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刺激居民消费热情不减,消费潜力不断挖掘。2018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9501.12亿元,比1950年增长2884倍,年均增长12.4%;网上零售额达1.89亿元。 

  六、居住环境极大改善,居民的“安居梦”升级到“优居梦”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广东居民从“居者忧其屋”到“居者有其屋”,再到追求“居者优其屋”,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调查显示,1978年广东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分别只有7.18.7平方米。多数城镇居民基本是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公房,只有少数城镇居民和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才拥有自己的住房。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甚至几代同居一室仍是当时较为普遍的现象。大批知识青年的返城,特别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改革开放,城镇人口急剧增加,住房出现严重短缺。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开启和深入,福利分房时代结束、住宅商品化时代开启,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平房变楼房、杂院改小区,城镇居民居住环境极大改善;一系列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大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拔地而起,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都得到相应保障;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的巨大投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大力建设,危房改造、美丽乡村生态环境整治等活动的开展,使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调查显示,截止2018年年末,广东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扩大到34.5平方米,四十年来增长3.9倍。普遍用上清洁能源,有了独立的私人空间。到2018年末,59.3%的城镇居民家庭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25.6%的家庭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37.5%的家庭居住在单栋楼房或平房,三居室及以上单元房的家庭占29.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7.1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8.4平方米,增长4.4倍。居住在单栋楼房的比重为70.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2018年末,炊事活动主要使用清洁能源(包括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电和太阳能)的比重高达83.0%;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比为66.5%;享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占95.1% 

  七、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居民安全感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养老、医保等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织密民生保障网。2018年,广东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57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36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92万人,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常住人口社保卡持卡率95.3%,居全国第一。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稳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截止2018年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比2000年提高近九成。 

  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措施,不断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保障低收入家庭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等,居民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472元,比1985年的129元增长了10.4倍,年均增长7.7%;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3775元,比1978年的20元增长了185.9倍,年均增长14.0%。2017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达3742.42元,是2000年的4.2倍。 

  八、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居民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教育事业飞跃发展,居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广东教育事业由弱到强,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促进广东人口素质不断提高。2017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96.04%96.48%38.71%2018年广东小学在校学生数达988.37万人,是1949年的的7.3倍;普通中学在校生556.18万人,是1949年的45.6倍;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186人,是1950年的62.6倍。 

  (二)医疗卫生短板加快补齐,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不断加大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增加公共卫生领域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居民“病有所医”。一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达到5.15万家,是1950年的100.6倍;卫生技术人员75.78万人,是1950年的20.5倍;每万人口医院床位45.6张,是1950年的11.8倍;每万人口拥有医生数24.4人,是1950年的5.5倍。二是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7.24岁,高于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平均水平5.24岁,居全国前列;全省死亡率由1949年的15‰下降到2018年的4.55‰。三是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居民健康意识、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医疗保健支出不断增长。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591元,比1985年增长117.6倍,年均增长15.6%。其中,人均医疗服务支出1082元,医疗保健用品及药品支出509元。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367元,比1978年增长454.5倍,年均增长16.5%。其中,人均医疗保健用品及药品支出332元,增长178.6倍。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广东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入大省, 改革开放40年间,作为不可或缺的劳动力资源,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为广东的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广东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外来务工群体,在加紧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的同时,还依据广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工作状况的政策措施,改进管理手段、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医疗、子女教育、保障等问题,切实维护了其工作、生活权益,提高了其生活质量。在工作保障上,加强劳动监管,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维护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五险一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逐渐减少;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时调整,保障了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应有的劳动报酬权和基本的生存权。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得益于领先的创新发展,得益于不断的推陈出新,得益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广东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居民福祉持续改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广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开拓创新、做好统筹规划、不畏艰难险阻,以发展促民生、以创新提实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