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广东物价运行回眸

发布日期:2019-10-12 18:25:00   来源: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物价指数是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价格总水平监测和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广东物价的运行轨迹是广东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缩影之一。本文通过对19502018年广东物价运行情况的回顾和分析,认识和探索广东物价变化的规律,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价格管理、价格改革及调控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新时代稳定CPI提出建议。 

  一、新中国成立70年广东市场物价运行情况回顾 

  1950年为基期,2018年广东CPI上涨484.2%,年均上涨2.6%。以1978年为分界线,改革开放前后的市场物价随着各时期国家经济体制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走势特点。1978年以前价格比较平稳,起伏波动不大;1979年以来,广东市场价格从前期剧烈波动到波幅明显减小,到后期实现平稳温和上涨。 

  (一)改革开放以前,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市场物价平稳。 

  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物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虽然物资普遍短缺使得经济承受巨大的通胀压力,但市场价格被高度控制,物价水平极低,除个别时期因经济困难原因波动剧烈外,价格起伏总体波动平缓。19511978年,广东商品零售价格累计上涨8.0%,年均涨幅仅为0.3%。根据各种价格政策实施时期和物价运行情况,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501956年)。1950年,刚成立的新中国物资缺乏,物价暴涨。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统一货币发行、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等一系列重大措施,牢固地掌握了市场物价的主导权,控制了市场物价。这一时期广东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下降0.2%。 

  2.第二阶段(19571960年)。“大跃进”时期基建投资大幅增长、职工工资提高,社会购买力的增长超过了生产的增长,使部分商品供求失衡,价格上涨。中央对商品价格实行“基本不动,个别调整”的政策,这一时期广东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上涨1.3%。 

  3.第三阶段(19611962年)。受国民经济比例失调、货币发行量大增、商品供不应求影响,1961年广东商品零售价格比1960年上涨12.1%,是改革开放前价格涨幅最大的一年。中央通过保价、低价收费、派购、奖售换购等政策,保证了市场供应,有效抑制了市场物价的暴涨,1962年广东商品零售价格比1961年仅上涨0.5%,为国民经济的好转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广东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上涨6.1%。 

  4.第四阶段(19631972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部商品列入国家定价管理范围,一些主要消费品牌价被冻结,这一时期广东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下降0.9%。单一计划、高度集中的物价体制使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和供求关系,造成工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市场商品奇缺,通胀压力巨大。 

  5.第五阶段(19731978年)。“文化大革命”后期的调整阶段和粉碎“四人帮”后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时期,虽然曾出现投机倒把猖獗、自行定价和变相涨价的混乱状况,致使部分商品价格逐渐上升,但由于主要的生活必需品都实行定价定量供应,物价仍保持了基本稳定。这一时期广东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上涨0.1%。 

  (二)改革开放40年,价格以市场形成为主,市场物价呈周期性变化。 

  1978年,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价格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物价也随着经济运行状况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期间出现几次大的波动。19792018年,广东CPI累计上涨631.8%,年均上涨5.1%。根据1979年以来的价格改革进程和物价运行情况,大致可划分为8个周期。 

  1.第一周期(1979年—1983年)。广东价格改革的起步阶段,政府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价格政策,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油料、肉类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逐步提高了煤、铁等原材料、燃料价格,调整了部分工业品销售价格,放开了部分日用工业小商品价格。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部分被放开的商品价格开始形成周期性波动的特征:1981年广东CPI出现第一个涨价高峰(上涨9.3%),1983年回落到本周期的最低点(上涨0.7%)。这一周期广东CPI年均上涨4.7% 

  2.第二周期(19841986年)。价格体制改革全面推进,19841986年短短3年经历了价格由低点到高峰再回落的过程,各年CPI分别上涨1.3%14.8%4.9%1985年涨幅首次突破两位数。这一周期广东CPI年均上涨6.9% 

  3.第三周期(19871990年)。1987年国家继续推进价格改革步伐,CPI上涨11.2%1988年广东放开价格管制,当年CPI猛涨29.4%,是70年来涨幅最大的一年。到1988年底,广东87%的商品放开了价格,1989CPI升幅开始回落,上涨22.1%1990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负增长,下降2.5%。这一周期广东CPI年均上涨14.4%,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物价波动的峰值和谷底。 

  4.第四周期(19911998年)。1992年,广东市场化价格改革力度加大,率先在全国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和钢铁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同时按市场机制调整了水、电、液化石油气、交通、教育、医疗等国家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长期积累的深层次价格矛盾在尚未发育成熟的市场环境中迅速释放,经济过热再度导致通货膨胀的形成,19921994CPI分别上涨7.3%、21.6%和21.7%,形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又一个涨价高峰。通过实行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加强物价监管并严格限制调价措施出台,19951997年广东CPI涨幅逐步回落。1998年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叠加影响,CPI下降1.8%。这一周期广东CPI年均上涨8.8%。 

  5.第五周期(19992002年)。广东进入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新阶段,政府以“定规则、当监督、搞服务”为主。期间经济增长一直处于减速状态,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居民的有效需求减弱。19992002年广东CPI涨跌幅在-1.8%—1.4%之间,年均下降0.6%。 

  6.第六周期(20032009年)。随着广东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外向度日益提高,对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需求不断增大,20032006年物价总体呈现温和上涨,涨幅在0.6%3.0%之间。在这一时期,广东CPI逐渐呈现出以食品价格上涨为主要特征的结构性上涨特点。2007年和2008年,在以猪肉价格猛涨为首的食品价格大幅冲高影响下,广东CPI分别上涨3.7%5.6%2009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广东经济受到较大冲击,CPI下降2.3%。这一周期广东CPI年均上涨2.8%  

  7.第七周期(20102012年)。经过各方面艰难的改革,市场逐步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决定性因素,生产要素成本推动、农产品价格的“价值回归”、输入型通胀压力日益成为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影响广东物价的变化因素日益增多,互相交织和重叠。这一时期是全球金融危机后的调整与复苏时期,CPI受世界经济形势、国内外流动性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较大,20102013年广东CPI分别上涨3.1%5.3%2.8%,年均上涨3.7% 

  8.第八周期(20132018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广东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CPI保持温和稳定上涨,涨幅在1.5%2.5%之间,年均上涨2.0%,同期广东经济年均增速7.7%,实现了经济中高速发展与CPI小幅温和上涨的完美结合。 

  二、价格改革的成就与经验 

  (一)理顺扭曲的商品比价关系,物价变动真实反映社会供求关系变化。 

  改革开放前,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严重偏低,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品价格调价长期滞后,农业内部、工业内部、工农之间商品比价不合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逐步建立,过去扭曲的商品比价关系得到理顺,目前绝大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都能够相当灵活地反映国内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1978年,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的比重高达97%,自由市场价格比重仅为3%左右。到2017年底,97%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市场调节,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仅为3%,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二)价格杠杆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健康平稳运行。 

  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价格体制长时间忽略了价格具有表现商品价值、调节经济运行、传递经济信息的重要职能,广东经济增长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改革开放后,随着价格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不断改善。19791983年价格改革的起步阶段,总体表现为低水平的经济高增长,物价低通胀;19841998年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波动较大,总体呈现高增长高通胀、低增长低通胀的复杂交错状况;1999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价格调节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作用得到发挥,各方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得到调动,价格杠杆配置资源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加上政府主动运用价格调控手段,改善了广东经济结构,广东经济迎来长达20年的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发展期,期间广东GDP年均增速为10.8%CPI年均涨幅为1.8%(图2),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CPI实现了健康平稳运行的良性循环。广东40年价格改革和调控的历程,就是经济发展由慢到快、由低端到高端的过程,广东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185.85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97277.77亿元,翻了9番多,这主要得益于广东的经济改革首先从价格改革入手,在理顺价格关系方面领先于全国其它地区的结果。   

  (三)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经济以农业为主,1949年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60.112.927.0。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的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一、三产业为辅的产业结构。1978年,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9.846.623.6。改革开放后,经过40年的价格改革和调控,广东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18年,广东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1.854.2 

  (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价格改革之前,僵化的价格体制与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使劳动者的价值无法得到合理实现,人民收入水平无法提高,市场商品的供应短缺也使人民生活无法改善。价格改革、市场开放促进了市场繁荣,市场商品与服务供应丰富,档次与质量不断提高。19792018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8%。此外,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以及医疗、教育、养老等非基本服务价格改革得到大力推进,供给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增加收入的机会。1979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分别增长6.7%6.8%。同时,人民生活消费水平也逐步提高,1979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1.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分别增长5.9%6.6%。在价格改革和调控中,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均超过物价上涨速度。 

  (五)完善了政府价格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场上商品的牌价和自由市场价格、私商价格并存,价格缺乏统一管理。国家通过将绝大部分工农商品自由价格转为国家定价、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物价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作价制度等措施,建起了一套以行政管理为手段的物价管理制度,市场物价被高度控制。改革开放后,随着价格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不断下降,对管理价格的手段,也由“制定具体的价格水平”,向“建机制、定规则进行管理”转变,表现为:在少数确需政府定价的领域,如电力、水资源、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领域,医药、交通运输等公共事业领域,建立健全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逐步引入价格听证、专家评审、成本监审等制度,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化和透明度大大提升。 

  三、新时期稳定CPI的建议 

  (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传统产业转型的潜力和空间,促进各行业调整、复苏和振兴;进一步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二)深化农产品价格改革,构建农业稳定增长机制。 

  农产品作为食品类重要的构成部分,其价格走势直接影响CPI的涨跌,在近几轮物价上涨高潮中,都出现由于农业受冲击致使主要农产品短缺而价格猛涨的情况,而又在宏观调控期间花大力气去加强农业。因此,坚持深化农产品价格改革,坚持不懈地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充裕和有效供给,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对稳定CPI至关重要。 

  (三)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价格传导顺畅。 

  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更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理顺不合理价格关系,确保上下游价格传导顺畅。 

  (四)坚持以人为本,政策惠及民生。 

  价格是度量民生冷暖的温度计,物价稳则民心稳。民心则是丈量价格改革成效的标尺,人民获得感与此息息相关。在后续改革中,要坚持民生导向和底线思维,一要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调控预案,构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长效机制;二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时提高补贴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要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