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调查队“2+3+1”谋划2020纪检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11:1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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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及广东调查总队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队的部署要求,“2+3+1”谋划2020年纪检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推动“‘双一流’‘走前列’”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紧盯“两个责任”落实。队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进一步明晰责任,列明责任清单,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中共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队纪检组不定期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就作风建设等交换意见,每季度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监督执纪情况。督促领导干部每半年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次,落实对分管领域的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贯通协同。

  二是履行“三项责任”到位。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全队干部对“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具体思路举措,自觉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和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各科室各专业围绕全省国家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总队各专业考核办法,查缺补漏。强化数据质量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促全队干部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担起提高数据质量的政治使命,确保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数据诠释对党的忠诚。认真做好专责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用,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探索监督检查“N”模式,将监督融入干部职工日常,抓早抓小抓预防,嵌入到统计调查工作个个方面,督促统计调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沉到调查一线,深入到调查样本点、调查对象中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打造一支纪检铁军。认真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级调查队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主要工作职责》,纪检干部自觉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十项禁令”》和《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纪检履职水平。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强化自律意识,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拒腐防变,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