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府办发文要求支持珠海国家调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6 08:5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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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广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8月10日,珠海市府办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珠海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2086)(以下简称《珠海通知》),就进一步支持配合珠海国家调查工作提出要求。

  《珠海通知》指出,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作为一支重要的政府统计力量,为珠海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状况提供重要信息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大力支持配合珠海调查队组织开展的各项调查工作。

  《珠海通知》强调,各区要把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配齐配强调查力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调查力量不足的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充实。各区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把珠海调查队承担的为地方服务的调查项目以及各区统计局承担的国家调查项目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有关要求落实调查补贴和工作经费。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做好人员保障和培训工作,将统计调查干部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珠海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支持珠海调查队依法独立开展调查、独立上报调查数据、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珠海调查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或数据质量检查。国家调查项目涉及到部门统计数据的,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变更指标统计口径等方式违法改变统计结果,或授意镇、村、企业等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统计调查对象违反制度要求报送统计资料。市委党校要把《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安排学习,市普法办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