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2019年5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7 17:15:00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分享至: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20195月)

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5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91[1],比上月减少1.00,比上年同期减少0.35分,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2]-1.26%(见图1)。

 

 

一、全市总体情况

5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6.91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1]87.76分,比上月减少0.5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载客、占道等违法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0.77%,比上月下降1.45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2]79.16分,比上月增加0.12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选项的比上月上升0.94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3]90.75分,比上月减少0.7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等现象增加,其中出现交通标线不清晰的路口比上月增加7个次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4]84.89分,比上月减少5.22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大幅度增加,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增加58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26%。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1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88%,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97%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5.89分,其次是光明区,为93.22分,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得分均在90.00分以上;宝安区得分最低,为82.85分,其次是龙华区和龙岗区,得分分别为84.19分和84.93分(见图2

 

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两升八降”的局面。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得分有所上升,其中大鹏新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3.01分;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罗湖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83分(见图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光明区和大鹏新区有所进步,其中大鹏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1.50%;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坪山区则有不同程度的退步,其中龙华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12%,其次是南山区,进步指数为-1.81%(见图4

 

(一)大鹏新区

5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5.89分,比上月增加3.01,比上年同期增加3.94分,全市排名第一(见图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5.64分,比上月增加3.58分,全市排名第一。主要原因是滨海二路葵南路路口、公园路迎宾路路口和金葵中路金业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秩序维护人员数量增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92.73%,比上月上升5.9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9.42分,比上月增加4.25分,全市排名第一,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6.67%,比上月上升5.42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100.00分,比上月增加0.83分,全市排名第一。主要原因是滨海二路葵南路路口等监测点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100.00分,与上月持平,全市排名第一。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

1   5月份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1

3

95.89

3.01

3.94

1.守法率指数

1

5

95.64

3.58

4.71

2.市民感受度指数

1

2

89.42

4.25

4.84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1

1

100.00

0.83

0.00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1

1

100.00

0.00

1.67

大鹏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50%,全市排名第一。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9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1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4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00%

(二)光明区

5月份光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3.22分,比上月减少0.98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57分,全市排名第二(见图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3.90分,比上月减少1.35,全市排名第二。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华发路路口、观光路茶林路路口和振明路红花中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9.86%,比上月下降2.2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58分,比上月减少1.67,全市排名第二,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较大幅度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2.08%,比上月下降6.25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提及率为40.00%,其次是行人闯红灯违章问题,提及率为30.91%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67分,比上月增加3.34,全市排名第二。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红花北路路口和振明路红花中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2.64分,比上月增加减少2.08分,全市排名第二。主要原因是公明南环大道松白路路口和民生大道华发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华夏路牛山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2

2  5月份光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2

1

93.22

-0.98

1.57

1.守法率指数

2

2

93.90

-1.35

1.38

2.市民感受度指数

2

1

85.58

-1.67

1.75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2

4

96.67

3.34

-2.50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2

2

92.64

-2.08

6.81

光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25%,全市排名第二。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0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4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74%

(三)福田区

5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85分,比上月减少0.9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36分,全市排名第三(见图7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3.20分,比上月减少0.67全市排名第三。主要原因是华新路华富路路口、笋岗路红岭路路口和梅华路中康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8.69%,比上月下降1.1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1.30分,较上月减少0.65分,全市排名第五,达到“比较满意”水平。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4.50%,比上月下降2.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7.50分,比上月减少2.00分,全市排名第十。主要原因是梅华路中康路路口等监测点指路标志及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增加,福中三路金田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信号灯故障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7.25分,比上月减少2.00分,全市排名第六。主要原因是红荔路皇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增加,华新路华富路路口、红荔路皇岗路路口和泰然六路泰然九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福华三路益田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排名及对比情况见表3

3  5月份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3

4

90.85

-0.93

2.36

1.守法率指数

3

3

93.20

-0.67

2.92

2.市民感受度指数

5

4

81.30

-0.65

1.35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10

8

87.50

-2.00

-2.75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6

8

87.25

-2.00

4.50

福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56%,全市排名第六。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9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9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5.31%

(四)罗湖区

5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52分,比上月减少2.8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36分,全市排名第四(见图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2.63分,比上月减少3.56全市排名第四。主要原因是太白路翠竹路路口、爱国路东门路路口和春风路南极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秩序维护人员数量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上升,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7.75%,比上月下降5.9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9.06分,比上月减少1.25分,全市排名第八,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为6.56%,比上月上升0.6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与上月持平,全市排名第三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3.96分,比上月减少2.08分,全市排名第七。主要原因是解放路宝安南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增加,友谊路南湖路路口、太白路东晓路路口和春风路南极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华丽路爱国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4

4  5月份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4

2

90.52

-2.83

1.36

1.守法率指数

4

1

92.63

-3.56

0.55

2.市民感受度指数

8

6

79.06

-1.25

1.31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3

3

93.75

0.00

5.25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7

9

83.96

-2.08

3.21

罗湖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97%,全市排名第五。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7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9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4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56%

(五)南山区

5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16分,比上月减少0.97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57全市排名第五(见图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92.59分,比上月增加0.29分,全市排名第五。主要原因是白石路侨城东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7.67%,比上月上升0.4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9.15分,较上月减少0.85分,全市排名第七,接近“比较满意”水平。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68.50%,比上月下降2.2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50分,比上月减少0.75分,全市排名第六。主要原因是深南大道沙河东路路口等监测点车道标志缺失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3.83分,比上月减少10.09分,全市排名第八。主要原因是茶光路沙河西路路口、深南大道铜鼓路路口和东滨路前海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较大幅度增加,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增加19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5

5 5月份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5

5

90.16

-0.97

-0.57

1.守法率指数

5

4

92.59

0.29

0.35

2.市民感受度指数

7

7

79.15

-0.85

3.10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6

5

90.50

-0.75

0.25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8

4

83.83

-10.09

-11.50

南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1%,全市排名第八。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88%,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7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2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9.07%

(六)坪山区

5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35分,比上月减少1.32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64分,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6.88分,比上月减少2.25分,全市排名第七。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锦龙大道路口、深汕路白石路路口和东纵路鹤源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违规载人、占道行驶、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8.13%,比上月下降3.7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2.42分,比上月增加2.92分,全市排名第三,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比上月上升4.17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42分,比上月增加1.25分,全市排名第七。主要原因是中山大道锦龙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92.50分,比上月减少1.67,全市排名第三。主要原因是人民路宝梓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现象增加,东纵路鹤源路路口和吉康路兰景路路口等监测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6  5月份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6

7

87.35

-1.32

-1.64

1.守法率指数

7

7

86.88

-2.25

-1.09

2.市民感受度指数

3

8

82.42

2.92

1.59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7

9

90.42

1.25

-2.91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3

3

92.50

-1.67

-7.50

坪山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1%,全市排名第四。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59%,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4.0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8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97%

(七)盐田区

5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21分,比上月减少2.12,比上年同期增加0.19分,全市排名第七(见图11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7.48分,比上月减少2.22分,全市排名第六。主要原因是北山路永安路路口、东海道洪安三街路口和环海路艺海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占道、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本月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9.26%,比上月下降3.6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0.92分,比上月减少2.83分,全市排名第六,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3.33%,比上月下降5.83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其他问题,提及率为53.73%,其次是行人闯红灯违章问题,提及率为14.93%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3分,与上月持平,全市排名第五。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8.06分,比上月减少2.77,全市排名第五。主要原因是东海道洪安三街路口和东海道永安三街路口等监测点堆物现象增加,东海道洪安三街路口、东海道永安三街路口和环梅路艺海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7

7   5月份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7

6

87.21

-2.12

0.19

1.守法率指数

6

6

87.48

-2.22

0.26

2.市民感受度指数

6

3

80.92

-2.83

4.00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5

7

90.83

0.00

-1.67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5

7

88.06

-2.77

-2.22

盐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1%,全市排名第九。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70%,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3.6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11%,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64%

(八)龙岗区

5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93分,比上月增加0.02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47分,全市排名第八(见图12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两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5.08分,比上月减少0.13,全市排名第八。主要原因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路口、布沙路湖西路路口和锦龙一路宝龙大道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等违法现象有所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5.15%,比上月下降0.21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7.85分,比上月增加1.40分,全市排名第九,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1.25%,比上月上升6.00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75分,比上月减少0.25分,全市排名第三主要原因是布沙路中翠路路口等监测点指路标志缺失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2.17分,与上月持平,全市排名第九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8

8  5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8

9

84.93

0.02

-1.47

1.守法率指数

8

8

85.08

-0.13

-2.02

2.市民感受度指数

9

9

77.85

1.40

2.45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3

2

93.75

-0.25

-3.50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9

10

82.17

0.00

0.50

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1%,全市排名第三。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9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2.3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6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78%

(九)龙华区

5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19分,比上月减少1.42,比上年同期减少3.52分,全市排名第九(见图1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95分,比上月减少1.65,全市排名第十。主要原因是观光路泗黎路路口、悦兴路泗黎路路口和龙观大道华荣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闯红灯、占道行驶、违规载客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59%,比上月下降2.76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1.88分,比上月增加0.13分,全市排名第四,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7.81%,比上月上升0.31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00分,比上月增加1.56分,全市排名第八。主要原因是龙胜路建设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9.38分,比上月减少4.37分,全市排名第四。主要原因是龙观东路清泉路路口、悦兴路泗黎路路口和龙观大道华荣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增加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9

9  5月份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9

8

84.19

-1.42

-3.52

1.守法率指数

10

9

82.95

-1.65

-5.03

2.市民感受度指数

4

5

81.88

0.13

3.13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8

10

90.00

1.56

-1.67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4

5

89.38

-4.37

-1.45

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2.12%,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7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3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17%,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12%

(十)宝安区

5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2.85分,比上月减少1.59,比上年同期增加0.35分,全市排名第十(见图1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3.29分,比上月减少0.29全市排名第九。主要原因是楼岗大道松岗大道路口、金海路宝源路路口和宝民一路一巷建安一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2.15%,比上月下降0.5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5.75分,比上月减少0.05分,全市排名第十,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8.00%,比上月下降4.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25分,比上月减少2.75分,全市排名第九。主要原因是裕安一路新湖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支一路宝安大道路口等监测点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1.50分,比上月减少11.00分,全市排名第十。主要原因是支一路宝安大道路口、福永大道宝安大道路口和松明大道吉祥路路口等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楼岗大道松岗大道路口和松明大道吉祥路路口等监测点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松明大道吉祥路路口等监测点违章设摊和堆物现象增加,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比上月增加17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10

10   5月份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全市排名

20195

比上月增减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本月

上月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10

10

82.85

-1.59

0.35

1.守法率指数

9

10

83.29

-0.29

1.33

2.市民感受度指数

10

10

75.75

-0.05

1.20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9

6

88.25

-2.75

-5.00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10

6

81.50

-11.00

-2.00

宝安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73%,全市排名第七。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46%,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86%,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2.8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9.51%

 

 

 
二、各区(新区)情况

附表1

20195月份深圳市及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计量单位:分

区域名称

对比情况

城市交通

文明指数

分项指数

守法率

 

市民感受度指    

交通设施

完善指数

人行道无

障碍指数

全  市

 

86.91

87.76

79.16

90.75

84.89

环比

-1.00

-0.59

0.12

-0.72

-5.22

同比

-0.35

-0.18

2.20

-2.23

-2.19

福田区

 

90.85

93.20

81.30

87.50

87.25

环比

-0.93

-0.67

-0.65

-2.00

-2.00

同比

2.36

2.92

1.35

-2.75

4.50

罗湖区

 

90.52

92.63

79.06

93.75

83.96

环比

-2.83

-3.56

-1.25

0.00

-2.08

同比

1.36

0.55

1.31

5.25

3.21

南山区

 

90.16

92.59

79.15

90.50

83.83

环比

-0.97

0.29

-0.85

-0.75

-10.09

同比

-0.57

0.35

3.10

0.25

-11.50

盐田区

 

87.21

87.48

80.92

90.83

88.06

环比

-2.12

-2.22

-2.83

0.00

-2.77

同比

0.19

0.26

4.00

-1.67

-2.22

宝安区

 

82.85

83.29

75.75

88.25

81.50

环比

-1.59

-0.29

-0.05

-2.75

-11.00

同比

0.35

1.33

1.20

-5.00

-2.00

龙岗区

 

84.93

85.08

77.85

93.75

82.17

环比

0.02

-0.13

1.40

-0.25

0.00

同比

-1.47

-2.02

2.45

-3.50

0.50

龙华区

 

84.19

82.95

81.88

90.00

89.38

环比

-1.42

-1.65

0.13

1.56

-4.37

同比

-3.52

-5.03

3.13

-1.67

-1.45

坪山区

 

87.35

86.88

82.42

90.42

92.50

环比

-1.32

-2.25

2.92

1.25

-1.67

同比

-1.64

-1.09

1.59

-2.91

-7.50

光明区

 

93.22

93.90

85.58

96.67

92.64

环比

-0.98

-1.35

-1.67

3.34

-2.08

同比

1.57

1.38

1.75

-2.50

6.81

大鹏新区

 

95.89

95.64

89.42

100.00

100.00

环比

3.01

3.58

4.25

0.83

0.00

同比

3.94

4.71

4.84

0.00

1.67

附表2

20195月份深圳市及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

计量单位:%

 

排名

交通文明

进步指数

分项指数

守法率进步指数

市民感受度

进步指数

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

人行道无障

碍进步指数

全市

-

-1.26

-0.93

-0.10

-0.88

-4.97

大鹏新区

1

1.50

1.93

1.19

0.42

0.00

光明区

2

0.25

-0.02

0.40

0.57

1.74

龙岗区

3

-0.31

-0.93

2.34

0.62

0.78

坪山区

3

-0.31

-0.59

4.09

2.84

-4.97

罗湖区

5

-0.97

-0.72

-1.96

-0.40

-2.56

福田区

6

-1.56

-0.94

-1.98

-1.91

-5.31

宝安区

7

-1.73

-0.46

-0.86

-2.86

-9.51

南山区

8

-1.81

-0.88

-1.76

-1.20

-9.07

盐田区

8

-1.81

-1.70

-3.66

1.11

-3.64

龙华区

10

-2.12

-2.74

1.37

-1.17

-2.12

2019612



[1] 本月将共享单车纳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的监测范围,统计口径与上月不可比。

[2] 进步指数计算公式:

20195月进步指数=(20195月指数-参照基准)/参照基准×100%

20195月参照基准=0.4×20194月指数+0.3×20193月指数+0.2×20192月指数+0.1×20191月指数

[3] 守法率指数:指监测时间内(每次15分钟)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依法通行数分别与其通行总数之比。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守法率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4] 市民感受度指数:指监测点过往市民对路口交通文明的评价。对不同评价分别赋值,计算出得分后除以市民感受度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5]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指监测点交通设施完好、齐全、合理、有效等完善情况得分除以交通设施完善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

[6]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指监测点路口四周50米范围内,人行道堆物、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情况得分除以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目标值(100分),再折算为指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