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采购经理调查数据质量核查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项调查处 发布时间:2019-06-13 16:1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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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调办字〔201936
 

各有关样本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经理调查基础工作,确保采购经理调查源头数据质量,切实发挥采购经理指数对宏观经济的预警、预测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统一部署,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定于20196月至9月开展采购经理调查数据质量核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深圳市采购经理调查样本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96-9月。

三、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2019企业自查情况说明表》。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630日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附件《2019企业自查情况说明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到邮箱lxl@szdcd.com.cn。附件下载方式:登录http://gjdc.sz.gd.gov.cn通知公告栏或深圳市采购经理调查QQ131680497下载。

(二)抽查工作:6-9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将会对部分样本企业进行数据质量面访抽查、统计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被认定为统计上失信的企业进行公示;对被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和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公示,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2019企业自查情况说明表

  

  

                                                    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办公室

                               2019610

 

(联系人:李晓兰、李林宁,联系电话:837500408375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