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021年广东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来源: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发布时间:2022-01-18 10:00:00
【字号:
打印】

  

2021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93元,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9.7%,增速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7.4%。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854元,同比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6元,同比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两年平均增长8.9%。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的2.49进一步缩小至2.46。

按收入来源分,2021年,广东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777元,同比增长10.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8.4%,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5729元,同比增长13.7%;人均财产净收入5831元,同比增长9.2%人均转移净收入2656元,受翘尾因素影响,同比下降6.1%;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2.5%。

2021年,广东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589元,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4.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21元,同比增长9.3%,两年平均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012元,同比增长16.8%,两年平均增长8.7%。

按消费类别分,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242元,同比增长32.7%,实现强力反弹;衣着支出、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迅速恢复,分别为1278元、716元、1901元,同比分别增长22.4%、20.3%和13.3%;交通通信支出、食品烟酒支出、居住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也逐步回暖,分别为4165元、10485元、8190元、1614元,同比分别增长9.3%、8.9%、5.9%和3.4%。

与2019年相比,广东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八大类两年平均增呈“七升一平”态势。其中,增速最高的食品烟酒支出增长5.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则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此外,居住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衣着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两年平均增速分别5.7%、4.2%3.6%、3.5%、1.7%1.5%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广东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省21地级以上随机抽选7900户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3、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