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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总队积极推进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诚信两档案建设

来源:广东调查总队执法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0-07-28 16:0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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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广东调查总队于716日印发《关于推进建立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收集统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全系统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市试点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建设,并进行信用行为动态化督查管理。

广东总队党组高度重视系统诚信两档案建设工作,多次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发扬广东人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进统计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广东总队逐步推进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诚信“两档案”建设,从去年开始以深圳调查队为试点,通过深入调研试点、营造宣传攻势、找准突破方向、拓展信用应用、深化制度研究等举措,坚持试点带动、梯次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初步效果。今年以来,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前提下,积极前往珠海、江门、阳江等地调研座谈交流,了解基层统计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管理方式及难点,宣传统计信用建设制度规定,并就信用档案信息的表格设计、采集方式及管理模式广泛征求意见。经研究,此次诚信两档案建立实行分级管理、分步推进、分地域试点推进以及谁采集、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分级分步推进统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信用认定工作;并选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等统计基础扎实、有代表性的市级调查队及所辖县(区)级调查队为试点,分专业梯次推进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广东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为后续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广东总队将抓好系统诚信两档案的维护更新和动态监管工作,重视统计信用信息的督查管理,在保障统计信用档案的信息安全的同时,坚持实现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维护,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