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简介

来源: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 发布时间:2023-03-16 10:0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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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原佛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佛山市企业调查队合并组建而成。

1985年,根据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农村和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组建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计委、广东省编委等六部门《关于组建我省农村和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佛山市成立城市抽样调查队。1989年,佛山市城市抽样调查队更名为佛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998年,又设立了佛山市企业调查队。建队以来,佛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佛山市企业调查队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了城镇住户调查、物价调查、企业调查、专项调查等各项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信息资料,为推动佛山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3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改革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广东地区国家统计局市县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737号)文件精神,20071016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下发了《关于设立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的通知》(粤调字[2007]36号),“决定撤销佛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佛山市企业调查队;设立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佛山调查队为正处级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调字[2008]51号),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价格调查科、工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科、商业服务业调查科等7个职能科(室)。

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并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第453号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队负责查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报告职权。”

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除承接原佛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佛山市企业调查队全部职能外,还增加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职能,同时相应增加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统计信息的抽样调查任务。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既是国家统计局直属的统计调查机构,也是佛山市委、市政府的一支重要统计力量,佛山调查队和佛山市统计局的数据共同构成完整的统计数据体系;佛山调查队既要完成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也要完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地方调查任务;既要为国家和省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也要为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今后,佛山调查队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密切局队关系,加强工作的沟通配合,在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调查队快速、准确、机动、灵活的优势,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国民经济核算,服务地方政府统计,服务社会信息咨询,为把佛山建设成为“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