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5 14:2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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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统计公报。

2.统计年鉴等公开出版物。

3.各类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综合法规科;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7-22832402;

传真号码:0757-22832137;

邮政编码:528333。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顺德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为提高申请受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如提供政府信息名称(标题)、生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相关线索。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maxw@shunde.gov.cn)。

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附件:顺德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