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2 14:2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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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7年,佛山调查队认真学习十九大、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和佛山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积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力推进统计调查公开透明,努力打造国家调查品牌和名片。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总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发《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和责任分工,统筹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统计调查资料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对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审核发布流程、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实施、有责有序开展。

2.强化网络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将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财政预算、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政策法规等各项政务内容,及时发布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主要调查活动进程及动态,设立政务咨询类和互动访谈类栏目,并按时更新信息;及时公布《佛山统计年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定报制度汇编》、居民收支数据、价格数据及解读等。政务公开网络建设做到覆盖全,内容多,有料有形。

3.借力表账工具,严守数据出口关。制定《佛山调查队主要调查数据发布日程表》,按照指标名称及说明、出数时间、发布周期、渠道和时间列明主要调查数据的相关发布事项,统一出口,严格按照日程表及时主动规范对外发布数据。同时,做好《数据提供登记台账》,对来函来电查询数据的时间、单位、方式及指标、查询人及联系方式、数据提供复函等进行登记保存。数据发布做到应时应势,有据有痕。

4.善用共享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佛山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上传主要调查数据,与各政府部门共享数据信息;运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市民问政平台)接收市民咨询提问,限时答疑解惑;将《佛山调查与监测》、《佛山市社会经济调查报告》等调查刊印资料申报为市两办备案内参,通过备案专门通道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利用多平台助力政务公开,使统计调查成果效用最大化,做到有效有用,打造良好的国家调查品牌和名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佛山调查队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出版物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7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通过政务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网址:http://gjdc.fs.gd.gov.cn/),主动发布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调查数据、调查信息等内容共187条,包括在“政务公开”栏目,制定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32条,通过印发统计年鉴、新闻媒体等方式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数64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佛山调查队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篇,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件。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佛山调查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佛山调查队没有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佛山调查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七、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佛山调查队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规范性建设有待完善和加强,主动解读能力有待提升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深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

2.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 加强和改进政务网站和微博内容建设,全力把政务网站和微博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主渠道,并总队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为辅助手段,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总队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民众及时解答疑问,让民众了解和掌握更多的统计调查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4.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积极派员参加总队、佛山市组织的各类相关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提升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明确职责,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