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韶关市各县(市、区)企业开展抽样调查,了解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反映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优化韶关地区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韶关市企业对当地政府在各类公共资源要素、融资支持、用工环境、涉企政策、政商关系、政府服务水平、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韶关市各县(市、区)企业。
四、调查方式
采取无记名网络自填问卷和现场座谈两种方式。一年两次,2024 年 6 月和 12 月,具体调查时间根据实际调整。
五、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