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受汕尾市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督办评议和社会评价调查”,目的是为了促进受测评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调查内容
围绕行政效能满意度、服务质量满意度、依法行政满意度、政务公开满意度、工作作风满意度、廉政建设满意度等方面展开。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两项调查总样本量为1114人。
四、调查方法
采取邮寄调查、定点拦截访问、电话访问和网络调查(含微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方式
汕尾调查队具体负责该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汕尾市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对接,负责协调相关事项。
六、数据发布
汕尾调查队只向汕尾市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数据结果,不负责对外公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