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建立健全云浮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查找创建工作的不足,建立各项创建工作常态化机制,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云浮市实际设置。具体测评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考察。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中心城区及部分镇(街)、行政村实地考察点和居住在本地半年以上且年龄在18-65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方式开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受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云浮调查队具体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