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专项调查(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住户调查)。
二、调查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调查人口和耐用消费品情况、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常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既包括本地户籍居民,也包括外来常住户。
四、调查方法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基础数据。由村(社区)调查员每月上门面访采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镇督导员负责收集各样本小区报表,并对报表进行录入、审核后,上报至区统计局,经区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五、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指导,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深汕合作区住户调查数据不对外发布,结果数据仅供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作内部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