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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专项调查制度公开主要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10:5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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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专项调查(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住户调查)。

二、调查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调查人口和耐用消费品情况、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常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既包括本地户籍居民,也包括外来常住户。

四、调查方法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基础数据。由村(社区)调查员每月上门面访采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镇督导员负责收集各样本小区报表,并对报表进行录入、审核后,上报至区统计局经区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五、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指导,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深汕合作区住户调查数据不对外发布,结果数据仅供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作内部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