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各区、县级市的城乡居民开展随机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收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为推进茂名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茂名,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公众对当地生态环境满意度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茂名市各区(县级市),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和随机拦截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