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客观了解社会公众对茂名市各级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情况,充分发挥满意度评价工作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树立良好的机关、政府形象,特开展本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调查内容
公众对茂名市各级机关满意度情况。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茂名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茂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茂南区直机关及镇(街道)。
(二)调查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单位人员,重点企业人员以及年龄在18—65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共计1700人。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集中调查、电话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