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进2022年揭阳市便民利企“三个最”行动提供量化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对评价对象落实便民利企“三个最”行动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对象
(一)揭阳市各县(市、区)政府: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普宁市政府、惠来县政府、揭西县政府。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0个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揭阳海事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证处、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地震局、揭阳气象局、市国安局、市烟草专卖局。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包括市直“两代表一委员”、进入揭阳市各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服务对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到40个被评议单位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服务对象。
五、调查方法
采取寄送调查问卷、拦截访问相结合的方式。
六、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受揭阳市便民利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揭阳调查队具体实施。
七、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