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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5 10:41

2019年清远市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程度,及时发现清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改进城市卫生的薄弱环节,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科学参考。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2个总指标,即“对本地城市卫生状况的总体评价”和“对本地创卫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等7个分项一级指标包含的18个二级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总样本量为250人,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6-65周岁的城市居民。调查范围在清远市创卫建成区,清远市区即清城区、清新区(不含农村)范围内开展。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抽样方式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等距抽样,调查方法采取调查员入户面访和拦截访问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清远调查队主要负责调查方案制定、调查社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户抽样和对象抽选、问卷调查、调查后的问卷编码、录入汇总和撰写调查报告。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交给清远市巩卫办,不公布结果。

                                         

2020年清远市分县区消费价格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编制清远市八个县(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RPI),满足清远市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2个总指标,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包括8个大类,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包括16个大类。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以及工业、商业、餐饮业和其他零售企业。调查范围在全市八个县(市、区)。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项目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的方法直接调查,或者由选中的调查对象协助填报。在保证价格准确的前提下,经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审定,各地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文件,以及部分企业、单位公开发布的收费信息资料和被调查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辅助采价,也可从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制定统一的调查方案,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全市八个县(市、区)按照统一的调查方案实施当地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和商品零售价格调查工作,审核评估各地每月上报汇总数据,编制全市八个县(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六、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在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每月全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后,将全市八个县(市、区)价格指数反馈给清远市发改局、统计局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或国家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