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法规制度

连州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5 10:16

2019年连州市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

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目前,连州市正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开展此次民意调查,了解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程度,及时发现连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连州市党委政府不断改进城市卫生的薄弱环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二、调查内容

对连州市城市卫生状况的各项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665周岁且居住在本地一年以上的城市居民。本次调查在连州镇(不含农村)范围内开展,总样本量为200人。其中:100名群众,5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企业代表。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入户问卷调查(群众)和集中现场问卷调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的方式,调查问卷由调查员在现场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填写或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

五、组织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连州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