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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2 10:09

2018年度市直机关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科学、客观地反映肇庆市直机关单位群众满意度情况,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促进市直机关进  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二、调查内容

    对列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单位及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共88个单位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政务公开、作风建设、办事效率、清正廉洁六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和开放式测评意见两部份。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肇庆城区,调查对象为年龄18-65周岁的肇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市党员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以及居民代表。

    四、调查方法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主要采取现场集中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端州城区居民采取调查员入户面访的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由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协调,肇庆调查队具体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项调查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对象是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部使用。

 

2019年肇庆市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问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建立健全肇庆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查找创建工作的不足,完善各项迎检工作,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拟于2019年在肇庆市组织开展肇庆市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问卷调查。

    二、调查内容

    《肇庆市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问卷调查》。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调查对象为年龄18-65周岁的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和高要区的城乡居民。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式:入户问卷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受肇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肇庆调查队具体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项调查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对象是肇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内部使用和公布,统计调查部门将对调查对象的登记资料严格保密。

 

2020年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了解今年和2016年以来社会各界对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进一步摸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调查内容

对今年和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评价;对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总体评价;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总体评价;对全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评价;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评价;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成效的评价;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基层“微腐败”方面的成效评价; 对开展市县联动巡察的成效的总体评价; 对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正履职方面的成效总体评价和开放式意见建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年龄18-65周岁的肇庆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城乡居民。

四、调查方法

本方案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采取现场集中问卷调查的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由中共肇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协调,由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仅向委托单位提供。